时间:2019-09-26 00:00:00 所属: 报到证业务
《报到证》初次办理手续:毕业找到工作后由学院代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适用对象: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办理步骤:
1、登报: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审核:持本人书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开具《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
3、补办:持《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在我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重要说明: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
“2000年前遗失的《派遣证》或《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请电话咨询0731-82816663。”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的调整改办手续:
适用对象:择业期内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只能办理一次。)
办理步骤:
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要求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解约函等形式的证明文件;
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
3、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开具并审签《改派申请表》,《介绍信》;
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上下两联、身份证原件在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重要说明: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户口、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可免学校《介绍信》及《改派申请表》。如原《报到证》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以代替上述第1条要求的材料。
咨询电话:400-108-5568 186748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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