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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怎么查询自己的档案?

时间:2021-07-30 00:00:00   所属: 档案业务

  近期有很多毕业生在查询自己的档案,但是很多同学不知道如何查找,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大学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希望通过以下介绍后大家都可以顺利地查到自己档案。

  1、毕业生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转递人事档案的规定,一般由学生处通过机要邮局或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转递档案至毕业生报到证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中注明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

  ①毕业生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处按照招就处就业办编制的毕业生档案转交给用人单位。应届毕业生到校报到后,请于三个月内主动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送达,三个月后,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以便学校及时进行查询(机要邮件的查询期为一年,逾期机要邮局不予处理)。

  ②毕业生与各类档案托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转至托管单位。例如:XX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XX省人力资源市场,XX省人才交流中心,XX市人才服务中心,XX市人才服务中心,XX市人才服务中心。

  ③毕业学生(师范类)到XX市教育局的,教育档案转递至XX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④毕业生转回原籍地时,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至生源所在地、市、州毕办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毕业生寄出档案后,学生处负责将转交档案的单位和时间等相关信息在七月底统一登录到学校官网,毕业生可以上网查询档案转档单位。

  3、档案保存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提取本人档案,需要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户档托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或协议书)和本人毕业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如雇主要求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须于「调档函」上注明及加盖公章。

  4、报考已被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和学生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转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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