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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户口办理相关规定

时间:2019-12-20 00:00:00   所属: 户口业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如何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出

负责部门:学校保卫工作部

办理地点:学生服务大厅(78号窗口)

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1、按办公厅和教育部文件,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须凭《毕业证》、《报到证》和身份证方能办理。
2外省① 公安部门201431日起再一次强调:毕业生户口迁出一律要凭《毕业证》、《报到证》和身份证方能办理;

         ② 未能如期领到《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则缓迁。

3本省:① 凭《毕业证》、《报到证》和身份证办理;

         ② 未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报到证》和身份证办理(原则上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同时必须要审核以上三证)。

4、如有同学在未领取上述两证前已离校,可在离校前委托同学或朋友代办。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的证件到学生服务大厅(7--8号窗口)申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辅导员征求户口处理意见时,请同学们加以说明。
5、毕业时不想迁回原籍的,可与湖南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人才市场签订协议,办理挂靠手续。
6、户口暂不迁出者,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两年择业期内如要将户口迁出的。

7、按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户口不可留校:

①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②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的;③申请结婚或存在事实婚姻的;④已经办理退学离校手续的;⑸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8、两年择业期满,户口仍滞留学校的毕业生,应主动来校办理迁出手续。
     9、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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